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類型非常多,有網絡跟蹤、隔空猥褻、非法數字監(jiān)控、非法入侵女性社交媒體賬號等。技術助長了基于性別的暴力,使這些暴力行為不斷升級和復雜化。盡管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已對女性和性少數等其他弱勢群體造成嚴重傷害,但是目前,各國缺乏關于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的普遍程度、形式和影響效果的全面且準確的統(tǒng)計數據,現有數據大部分來自研究組織、民間社會或聯合國開展的研究,因而,國際社會和各國政府難以對防治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進行有效宣傳與倡導,缺乏對此類暴力行為的系統(tǒng)性分析,無法形成強有力的政策反應。
■ 王海媚
近年來,快速發(fā)展的數字技術助長了針對婦女和女童的新的“傷害和歧視”,也即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強調,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已形成相當規(guī)模并對婦女和女童帶來嚴重侵害,世界各國應該對這些行為進行道德反思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治。
先進技術給女性帶來新的安全風險
古特雷斯對此給出明確定義,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是指“使用通信技術或其他數字工具實施、協(xié)助、加重或放大對某人造成傷害或不成比例影響的任何行為?!?/span>
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類型非常多,具體包括網絡人口販賣與性犯罪、數字空間針對女童的性剝削和性虐待,網絡跟蹤、網絡騷擾、網絡欺凌、隔空猥褻、非法數字監(jiān)控、非法入侵女性社交媒體賬號或個人電腦、盜取和傳播(威脅傳播)女性個人信息和私密影音資料、惡意篡改女性圖像和散布謠言,發(fā)布關于女性的虛假錯誤信息和仇視言論,等等。
其中,一部分暴力侵害行為原本就存在,被先進技術賦予一些新的特征,比如網絡人口販賣和性犯罪等;還有一部分是數字技術催生的新的暴力侵害行為,比如網絡跟蹤和隔空猥褻等??偟膩碚f,數字技術使這些暴力行為變得更隱蔽、更難追責,并且受害者數量更多、年齡更小,韓國的“N號房事件”就是典型的案例。
盡管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已對女性和性少數等其他弱勢群體造成嚴重傷害,但是目前,世界各國對這些行為的關注和防治力度遠遠不夠?,F有數據表明,“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規(guī)模很大,其后有罪不罰的現象仍然很嚴重”。
目前,各國政府沒有對該問題給予足夠重視,缺乏關于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的普遍程度、形式和影響效果的全面且準確的統(tǒng)計數據,現有數據大部分來自研究組織、民間社會或聯合國開展的研究,整體處于零散和不完整的狀態(tài)。在此背景下,國際社會和各國政府難以對防治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進行有效宣傳與倡導,缺乏對此類暴力行為的系統(tǒng)性分析,因而無法形成強有力的政策反應。
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引發(fā)更深遠的傷害
目前,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已經對女性、性少數等弱勢群體的身體健康、性健康和心理健康帶來嚴重傷害,并對她們的隱私權、社會、經濟和政治等其他權利構成侵害。以網絡性交易/網絡性販賣為例,有研究表明,網絡技術使人口販賣的情況發(fā)生了根本改變。一方面,互聯網,或者說暗網讓犯罪分子更具隱蔽性。另一方面,網絡性交易不再受物理空間的限制,犯罪分子可以通過網絡觀看受害者身體或者其被性侵的影像資料的方式進行性交易。
由于互聯網具有實時性的特征,受害者可以只有一個且只待在一個地方,而犯罪者可以同時有無數個,并且遍布世界任何地方。目前已經出現在專門出售色情內容的網絡平臺上,比如成人影音平臺OnlyFans和Pornhub,此外,社會媒體也被加以偽裝用于進行網絡性交易的招募或者銷售,比如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和照片墻(Instagram)等都曾出現過網絡性交易的信息。在此影響下,網絡人口販運的規(guī)模大幅擴大且更難被追蹤。
女性還成為網絡跟蹤和網絡騷擾的目標。美國德雷塞爾大學犯罪學和司法研究副教授羅伯特·德奧維迪奧等學者曾對1996年1月至2000年8月紐約警察局計算機調查和技術部門調查的201起嚴重網絡騷擾案件進行統(tǒng)計,數據顯示,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成為受害者,在這些案件中女性受害者比例為52%,而男性更容易成為施暴者,上述案例中男性犯罪者比例高達80%。
2019年,美國學者埃里卡·菲塞爾和布拉德福德·雷恩斯同樣用數據證明了女性更容易遭受網絡跟蹤侵害,在他們采訪的477位受害者中女性為331位,男性為115位,女性受害者數量約為男性的3倍。盡管網絡跟蹤的加害者與受害者之間沒有直接的身體接觸,受害者受到的傷害仍然是嚴重的,甚至遠遠超出最初的受害范圍,“約3/4的受害者表示經歷了網絡跟蹤犯罪的負面影響,其中61%受害者的健康狀況受到損害,51%的受害者認為自己受到社會性傷害?!边@些傷害還將對受害者的人生持續(xù)產生影響。
此外,聯合國人口基金的研究表明,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具有明顯的交叉性特征,一方面,性少數人群受到騷擾的風險更大;另一方面,作為公眾人物的婦女遭受騷擾的程度遠遠高于男性,比如女性政治人物、法官和記者等。
消除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勢在必行
技術助長了基于性別的暴力,使這些暴力行為不斷升級和復雜化。因此,亟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此類暴力行為,比如,教授數字公民知識以便負責任地獲取和使用技術,加強相關領域政策一致性和執(zhí)法協(xié)調,以及加強國家和非國家行為體的參與和問責等。
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第67屆會議通過的《商定結論》針對這一問題提出多項具體建議,為消除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提供了有益參考:
第一,加強問責制,打擊有罪不罰現象。呼吁各國政府針對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制定和修訂立法、出臺配套政策并保障其實施力度,打擊利用數字工具對婦女和女童進行騷擾、發(fā)表仇恨言論和販運人口等暴力行為。加強針對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的數據統(tǒng)計,設立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受害者上報受害經歷的渠道。
第二,制定性別和年齡敏感的數字安全戰(zhàn)略,保護女性,特別是女童在數字空間的安全。預防和打擊任何盜取和傳播女性個人信息和私密影音資料、發(fā)生在數字空間中針對女童的性剝削和性虐待等行為,阻止施暴者對受害者采取線下傷害。在家庭、社區(qū)和其他社會服務機構建立聯動保護機制,以便及早發(fā)現暴力行為并及時進行干預。
第三,為暴力受害者提供保護和社會服務。向技術助長的性別暴力受害者和幸存者提供社會支持、保健、醫(yī)療護理、法律咨詢和求助熱線等服務,提高女性對相關法律知識的了解程度,確保受害者能夠平等訴諸司法,對由于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難以獲得法律服務的受害者提供援助,為此類暴力事件提供更具保密性的報告機制,避免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